“Sport100”为答谢广大VIP顾客的支持,现特别推出VIP积分换礼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Sport100”VIP卡的持卡人可以凭在“Sport100”门店消费累积的积分兑换精美礼品(以下简称“兑换礼品”),我们以此感谢您长期以来对“Sport100”的支持与厚爱。现就本次活动制订以下具体活动细则(以下简称“本办法”),望所有参与者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本活动适用“ Sport100 ”的 VIP 卡持卡人(以下简称 “ 持卡人 ” )。雅高卡 \ 联华 OK 卡等其它商户及银行的持卡人不得独立(“ Sport100 ”与有关单位共同举办促销活动的除外)参加本活动。 持卡人根据本办法向“ Sport100 ”兑换礼品时,如有下述任一情形,该持卡人立即丧失参加本活动的资格,且其累积的积分立即丧失效力: ① 所持 VIP 卡已被作废、停用、自行注销。 ② 持卡人未于本活动有效期间内申请(以换礼门店服务台公告的起止日期为准)兑换礼品。 ③ 持卡人消费获得积分后办理退换货,却未进行扣减相应积分或退还已领取的礼品操作。 ④ 如有第 ③ 项所述情况者,应扣减相应礼品的全部积分后,经“ Sport 100 ” 同意后方可继续参加本活动。 本公司全体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加本活动。一经发现,积分立即失效。
使用“Sport100”的VIP卡消费—— A类普通商品(如服饰、鞋帽、配件类等),每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特例商品除外; B类大型商品(如健身、按摩器械等),每满10元可获得1积分,特例商品除外。 消费金额所产生的积分,由顾客主动至服务台办理积分登记后的次日生效。 团购商品的积分规则,请洽当地门店服务台。 若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的VIP卡,各卡的消费累积的积分不可以合并计算; 因任何消费退款的因素,或因其他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积分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其原先已经取得的积分将由“Sport100”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予以调整; “Sport100”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更改事项将在 www.sport100.com.cn 或www.e-sport100.com登出,不再另行通知。
“Sport100”的vip卡有效期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22点,积分保留于vip账户下直至销户。凡是账户状态正常的VIP卡,持卡人可在“Sport100”指定的礼品兑换时间,兑换卡内的“可兑换积分”。 积分仅适用于本活动范围,持卡人未经兑换,则累计积分所对应的礼品未经兑换的,并不必然产生“Sport100”承诺的法律后果;逾期兑换的,“Sport100”不再承担有关兑换义务。持卡人不可将积分转让给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Sport100”均不产生效力。未经“Sport100”同意,积分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它非兑换礼品的给付。
持卡人使用“Sport100”的VIP卡在“Sport100”门店内消费并参加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累积积分: 部分团购及店内标明的特例商品; 在其它非“Sport100”经营的联盟商户内消费; “Sport100”指定的其它项目(另行通知)。
首次登录“Sport100”网站http://www.sport100.com.cn或http://www.e-sport100.com的会员中心,点击“修改密码”按钮,输入VIP卡号及开卡登记时的证件号码,将初始密码:666666,重新设定为新密码并请牢记(只能用0-9数字)。密码修改后,回到会员中心页面,凭VIP卡号和新密码登录,可查询到在服务台办理积分登记后所有的消费明细及积分详情。 直接拨打vip卡套内手册上的所在城市客服电话,报上卡号查询积分。 发电子邮件至service@e-sport100.com,报上卡号、姓名和要求可查询积分。 持VIP卡到“Sport100”门店服务台查询。 如持卡人无法进行网上操作进行密码修改,可以持vip卡和证件号码至当地换礼门店服务台,由服务人员进行修改。 持卡人如忘记新密码,请持证件的复印件至门店服务台,由服务台换礼人员与当地分公司确认后,将持卡人遗忘的密码重新告知持卡人。 持卡人通过以上途径可查询到截止两个工作日前的积分状况(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顺延),如遇特殊情况使积分查询延后,将以网站公告为准。
“Sport100”每年会定期推出2-3期礼品及服务以供兑换,每期礼品及服务的兑换有效期请见网站通知、店内公告和相关海报。如“Sport100”提前终止或者延展本活动的有效期间,以“Sport100”网站和换礼门店服务台的最新通知和公告为准。 持卡人必需在取得VIP卡后登录“Sport100”网站http://www.sport100.com.cn或http://www.e-sport100.com的会员中心,将初始密码:666666修改为新密码并牢记,在门店换礼时必需由持卡人输入此新密码进行操作方可兑换。持卡人还可在网站上查询到最新一期的积分礼品。因各地门店换礼起止时间和礼品兑换的起始级别存在差异,以当地换礼门店的实际礼品为准。 持卡人的积分累积至“ Sport 100 ” 换礼 规定的一定分值后,持卡人可将本人账户下的 “ 可兑换积分 ” 依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兑换回馈项目。兑换成功后将从持卡人的 VIP 卡积分中扣减相应积分分值,持卡人不得要求更换或者恢复积分。 持卡人凭开卡时登记的证件和VIP 卡和购物发票,至当地指定兑换门店的换礼服务台确认可以兑换的礼品并提出换礼申请,在服务人员核对证件资料无误后,持卡人输入 VIP 卡密码,由服务人员进行换礼操作,从持卡人的账户中扣除相应的积分分值,并打印换礼明细单据(三联单),持卡人签字并保存一联,兑换成功。 持卡人申请兑换成功后,1-4级礼品当场兑换,5-11级礼品由“ Sport 100 ” 或由“ Sport 100 ” 指定的礼品或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 “ 供应商 ” )配送回馈礼品。视回馈项目及供应商的配送能力,在回馈项目到货后,将由“ Sport 100 ” 电话通知顾客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换礼门店提取 。 各项回馈项目、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回馈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所有兑换商品均有数量限制,兑完为止,逾期即不得要求兑换其活动商品。 积分兑换的公告或目录如明标有效期限,逾期即不得要求兑换其活动商品。
提供本活动回馈项目的商品将在网站明示全国可兑换数量,各地换礼门店也将本店可兑换数量在店内服务台进行明示,如礼品兑换完毕即停止该项礼品的供应。 “Sport100”有权随时变更(无须事先通知)本活动的商品、服务供应商。 “Sport100 ”网站或者 POP 、海报等宣传媒介所展示的所有商品,均以实物为准,不排除因灯光或显示器的因素存在色差。如对高分值兑换的贵重商品型号、功能等存在疑问(如手表等),请拨打相应供应商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请务必在选择兑换之前仔细斟酌。持卡人收到商品以后,请在第一时间拆包检查商品的外观,如发现有外观破损,可直接要求换礼人员更换新的商品。持卡人签收商品后,除了质量问题外,一律不予退换。 持卡人所兑换的商品如有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由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 Sport100 ”将向持卡人告知产品的供应商,并将协助持卡人与产品供应商联系。所兑换的电子电器类商品若本身有瑕疵时,可在收到商品的 7 天内致电供应商的客户服务电话要求退换货。如为无供应商维护或服务电话的商品,可致电“ Sport100 ”当地客服电话要求换货,在换货时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内附说明书及相关文件;除商品在运送途中发生损毁或本身存在质量瑕疵以外,恕不允许换货,如该货品已兑换完毕,“ Sport100” 可提供市场价等值的商品予以替代,该等值商品由“ Sport100” 指定。 因持卡人所兑换的礼品而发生的相应所得税均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部分积分兑换的商品,例如:抵用券、折价券等,有使用期限,请务必于抵用券上载明的到期期限之前使用,否则即丧失使用权利,亦无法退换或延续。 正常情况下“Sport100”的VIP卡持卡人申请兑换4级以上礼品成功后,需要 15-30个工作日的作业时间对申请进行处理,订单生成后由“Sport100”和供应商分配礼品至顾客所在地区的指定兑换门店,如“Sport100”或供应商未能于规定时限内完成作业,不论其原因是否归于“Sport100”,“Sport100”将协助持卡人协调处理,但“Sport100”不负任何责任。
本活动所提供的各项商品及服务,系本活动供应商直接提供予持卡人,“Sport100”与供应商间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或共同出卖人、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如持卡人与本活动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及售后服务产生异议时,可直接寻求向各供应商解决问题。
“ Sport 100 ” 保留对本 vip 卡积分计划办法中条款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计划或增删、修订本规定的权利,并于“ Sport 100 ” 的 相关媒体之一,如店内公告、海报、宣传页、DM单、手机短信、报纸、电视及其它公共媒体后生效。本活动未尽事宜,根据《 Sport100 卡领用合约》及相关法律处理。